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對抗系統貪瀆系統腐化防治財經犯罪
2013
05/31
13:5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桃園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27) | | | |
2013-05-31 13:5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桃園市 報導
2013年刑法雙重前置機制國際研討會連續四天展開討論

圖:2013年刑法雙重前置機制國際研討會,於05月28日起一連四天展開,研討會議題包括當代組織犯罪、貪瀆犯罪的防範國際思潮、租稅人權等。

 

2013年刑法雙重前置機制國際研討會,於528日起一連四天展開,主辦單位有臺大法律學院、行政院國科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法務部、成大社科院、成大法律學系、玄奘大學法律學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等。此次研討會邀請到包括德國、瑞典、中國及台灣的學者共同參加,其中有國際法、人權法、經濟法的權威學者,研討會議題牽涉很廣包括當代組織犯罪、貪瀆犯罪的防範國際思潮、租稅人權等,研討會也分享了德國與瑞典經驗,希望對於台灣目前法制上遇到的問題有所幫助,促進司法改革。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表示,今天我們討論的是系統性的貪腐、體系的腐化,而不是只針對一些很小貪腐,一直在嚴格辦理,而政府應該針對嚴重貪腐要有預防機制,能夠提出對出對策,甚至制裁,也是今天我們要探討的所謂的前制機制,就是事前就要有警覺,然後能夠對於這個貪腐制度做出一個監督,所以我們請了德國教授Prof.Dr. Arndt Sinn 他專長在所謂的前制機制。那也請了瑞典的Mr.Pär Hommerberg他來談這個所謂的透明化的制度,就是用真正的透明,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辦這個研討會,就是能夠採用最新的世界上先進國家用的資料,讓我們台灣能夠知道方向,能夠更往前走。所以一連四天在台北、台南等地舉行,最後一天在法務部,討論如何能夠設立對抗嚴重貪腐的經濟檢察官,這是重要的議題,國內都還沒開始啟動,我們歐盟法中心,有很多歐洲專家學者他們看了也比我們準,所以這個研討會對於我們國內未來的發展,還有亞洲未來的發展,是很具有指標性的重要性的。

德國教授Prof. Dr. Arndt Sinn表示,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在歐盟有3600個犯罪組織,其中70%跨國性的,越來越多犯罪組織是企業化運作,許多公私部門被組織犯罪所滲透而有貪瀆現象,出現利益輸送、綁標圍標、圖利等問題也是很嚴重。德國一直致力把有支配權利的人納入可以執行的法體系,也有立法針對國際性的業務往來有貪污的現象,可以對國外公務員犯罪進行追訴,同時依照其社會秩序維護法,涉及貪瀆行為的企業也可以被制裁。他認為要杜絕貪瀆,單獨依靠法律不可能達到,而是要靠社會文化的型塑,社會願不願意嚴謹的拒絕貪污,把貪瀆當成是不能被原諒的行為,一個守法的公民,不應該認為:有好處而不拿是傻瓜。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在「財經發展與財經刑法」書中提到,全球化經濟競爭之下,財經發展瞬息萬變,一方面帶給大眾更便捷的服務,但另一方面亦伴隨財經犯罪之變化,台灣財經犯罪問題日益嚴重,甚至造成國內經濟秩序陷入混亂,影響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主要原因是沒有針對財經犯罪之問題予以重視,且反應遲緩,沒有提出解決對策,陳志龍教授調查發現台灣的財團犯罪非常嚴重,總金額至少在二千億元以上,嚴重財經弊案如太電案、博達案、股市禿鷹案、訊碟案、台開內線交易疑案、金控公司不法併購疑案、金融弊案掏空案等等,其中外逃之要犯達200餘人,對於國家整體經濟已造成嚴重不安因素。之所以會如此系政府對財經犯罪危害性之錯估,以及在對抗財經犯罪上採取諱疾忌醫之不作為,尤其只依賴犯罪發生後之偵查、追訴等刑事司法作為,是無法挽回損害。若未採行「平行偵查法」者,無法在犯罪發現以前,對不法行為之痕跡保留證據資料,追訴犯罪困難度加高。

財團法人昇恒昌基金會執行長陳銀欉則提出另外一種型態的貪瀆稅官造法,運用各種名目增加稅收,讓自己升官發財,他在「『類比式的』行政稅吏恣意,抑或『數位式的』租稅法定原則?」書面報告中,提出稅吏造法:三個當然;當然違憲,當然無效,當然違背官箴。一、最近財政部所屬國稅局〈稅吏〉詎然造法,創造「租稅構成要件」,要求「未上市櫃公司現金增資」股東,未按淨值辦理者,需繳交贈與稅,又「合建分售」出售土地者,需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兩者均是「稅吏造法」,當然違憲。二、按「法律」應經立院通過,總統公布。這些稅吏罔顧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不得以「命令」定之之規定,違反法令之位階,當然無效。三、這些稅吏自喜開創稅目新市場,個個升官,記功嘉獎,當然違背官箴倫理。稱得上是系統貪瀆系統腐化,呼籲尊重賦稅人權,另一種新思維。

上傳時間:2013-05-31 13:5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明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