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訴訟案件增多,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2年高等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達到歷年來的最高點,受理案件7400件,但是終結案件卻只有5600件,跟民國75年統計數據受理4379件,終結4077件,相較起來期間的差距顯示因社會型態改變,人民對法院「調解」爭訟案件的需求量大增。日前10月31日在台灣高等法院由院長石木欽特別頒發獎狀給在民事調解業務上績效優良的調解委員,包括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等六位。
當天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兼審判發言人周盈文表示:「調解」是一個終局可以解決當事人紛爭的方式,因為調解是當事人心悦臣服接受這個結論,所以調解成立之後就不必判決,沒有判決就不會上訴,沒有上訴案子就不會發回,就不會有訴訟多年的這個問題。所以調解是近年法院積極推動的一個領域。但是調解這個工作要做好,需要很多關心社會公益的調解委員來共同努力,周盈文很感謝他的學長林天財律師在調解這個方面對法院的幫助非常非常大。
身為調解委員的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一年所調解的案件非常多,有時候要面對的是兩造雙方三十年難解的恩怨,或是糾葛不清、纏訟無解的案件,林天財都要以極大的智慧與慈悲協助兩造雙方,化解恩怨,非常不容易。高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認為:我們頒獎給林律師因為他表現非常出色,調解量很多,另外在整個調解過程裡面也關心到兩造共同的利益,讓兩造願意接受調解這個結論。林律師對於公益這領域從來沒有忘懷過,尤其對於調解業務對法院幫忙非常非常多,真的非常感謝他為社會公益的付出跟努力。
長年投身公益的林天財律師則表示:台灣整個司法資源,大約百分之九十幾都放在審判工作上面,相對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紛爭的,比如說調解紛爭的業務,解決當事人紛爭方面的資源相對是比較缺少的,調解裡面也沒有把它當成一門學問,來加以推動,他覺得這是今後司法資源的分配上應該要繼續努力的。
p1: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左)盼司法資源重分配。
p2:公益律師林天財(左)與高院庭長周盈文(右)。
p3:高等法院院長石木欽頒獎給六位民事調解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