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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台灣大哥大研發的手機A32發生個資外洩!
受害人牟晨睿先生因個資外洩,跟台灣大哥大求償,僅獲得專案1000元求償金,當事人不滿,因故於110年度03月找市府法務局協調萬元賠償未成,牟先生因此依照民法損害賠償提告蔡明忠董事長,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下簡稱「北院」)多次開庭-於111年04月判決確定免賠。
據悉會判免賠,乃是因為北院書記官蘇炫綺繕打判決書時,誤將民國111年02月的維修單筆錄誤植為民國110年!造成法官誤判手機早於110年初時已損壞不堪使用-還想求償不順利!
經牟先生多次提告北院書記官刑法瀆職、偽造文書、圖利台哥大等罪竟皆無下文,甚至還球員兼裁判不准牟先生閱卷!已嚴重影響告訴人應有權利!
牟先生找到該院政風室表明再偏袒;就揭發北院是疏忽事實,才得以閱卷,沒想到承辦閱卷的書記官又是蘇炫綺,她仍是不知悔改,萬般阻擾於判決書上寫錯的事實,用”塗黑及蓋牌”的行政流程牽制告訴人查閱”錄音檔”權利!
甚至筆錄誤植受害人,相同手法據悉也造成另一告訴人葉晉宏受司法迫害!
上傳時間:2023-07-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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