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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114/1/1起 機車排氣管改裝列入檢驗項目
2025
01/24
15:47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新竹縣
新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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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47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新竹縣 新聞發布
未取得該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 處罰鍰


檢驗資訊系統.png

檢驗資訊系統


為達到車輛噪音源頭管理之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機制,建置「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公布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替換用非原廠排氣管,提供民眾選用依據。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交通部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自11411日起,排氣管設備變更為非原廠排氣管,列為公路監理機關檢驗項目,除須符合排氣管出口位置、角度、高度及防燙隔熱裝置外,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之排氣管,經合法廠商裝設,出具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於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始能辦理排氣管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200)

     

機車改裝排氣管未取得公路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經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發現,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1,800元罰鍰。如噪音值超標,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處1,800~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上傳時間:2025-01-24 15:4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軒安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