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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屋鄉長先生賄選 判4年半徒刑
2010
08/12
15:00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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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15:00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頭屋鄉長徐月蘭丈夫胡立南在鄉長選舉期間,分別交付5萬2000元及1萬6000元給2名樁腳買票。法官11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4年半徒刑,褫奪公權4年;徐月蘭因同案,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上訴二審中。同案徐月蘭的對手鄉民代表陳謝秋香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官認為胡立南賄選,徐月蘭不可能不知情,應有參與決策,判決徐月蘭當選無效,徐月蘭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上傳時間:2010-08-12 15: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錦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