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將於102年4月12日至14日執行102年4月份局頒『取締酒後駕車』併『防制危險駕車』,為保障民眾生活安全屆時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件發生。
於道路上蛇行、二輛以上之汽車於道路競駛等危險駕車違規行為,除本身危險外,並危及他人,且罰則極重,為免家人擔心,請勿參與危險駕車不當行為。
酒後駕車、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對交通安全威脅甚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或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
變造、偽造、未懸掛車牌、無照拼裝車等違規行為從事不法,使警方難以追查,永康分局將針對上述重點違規將加強稽查取締,並藉以保障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