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第三波餐飲業油炸油稽查結果
針對速食店油炸油事件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臺南市衛生局陸續就轄區內食用油脂頻率較高之相關速食及餐飲業者加強稽查及檢測頻率次數,此波共稽查26家,初檢結果3家酸價超過2.0標準以上,分別為:攤販1家(炸蚵嗲)、餐飲業2家(便當1家、鹽酥雞1家),現場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並要求立即換油,同時輔導食品業者應做好油炸油自我檢測及換油等自主衛生管理工作。
有關「食用油炸油檢出含重金屬砷」事件,臺南市衛生局為加強民眾食的安全與健康把關,對此,7月9日已抽驗2件源頭廠商油品送衛生署藥檢局檢驗,以利查明無機砷的來源。
衛生局胡局長淑貞再次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在自主管理上應對其使用原料油之來源及品質進行嚴格監測及管控,建立「油質劣變時立即換新油」的標準作業流程,並應使用符合食用油脂衛生標準之油品,更應確保油品重金屬符合規定,以保障消費者飲食之安全,確保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