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罰6萬元,會驚嘸!
2013
07/25
15: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智雄
屏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84) | | | |
2013-07-25 15: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智雄 屏東縣 報導

出外旅遊您曾搭錯車嗎?您知道什麼是「白牌車」嗎?

自用車輛違規營業(俗稱白牌車,車牌為白底黑字)不僅影響合法業者營運權益及市場秩序,當引發消費糾紛,將使得遊興盡失,亦可能求償無門。

經核准立案的計程車車身為黃色且車牌為「白底紅字」,同時前方儀錶上右側與前座椅背應設置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民眾可從車身外觀、車牌顏色及車內裝置區分是否為合法業者;駕駛人使用自用小客車違規營業,依公路法最高可處罰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6個月。

屏東縣的風景區、客運場站或偏遠鄉鎮,以自用車攬客營業的違規行為,時有所聞,但是自用車不像合法計程車在檢驗次數及駕駛人的年齡、體格標準等受政府嚴格把關,乘客搭車的風險相對提高,若遇行車事故,也無法獲得乘客責任保理賠;屏東監理站呼籲,為保障自身權益,消費者應選搭合法的計程車,共同抵制白牌車非法營業。

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與促進交通安全,屏東監理站及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將每月不定期排班加強取締自用車違規營業,民眾如發現有自用車違規攬客情形,請逕向監理機關舉發,電話請打:屏東監理站08-7666136

上傳時間:2013-07-25 15: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智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