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青少年朋友喜歡至恆春墾丁遊玩,部份青少年朋友未滿18歲尚未能報考機車考照,不能騎機車。但近日發現有不少青少年朋友無照駕駛,騎機車至墾丁遊玩,如發生事故不僅毫無保障,還要吃上罰單。
如何能盡興遊玩,安全又不怕無照駕駛?搭乘便捷大眾運輸工具,如墾丁街車、計程車等交通工具,既能盡興又可避免無照駕駛吃紅單。
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分站長王文強表示,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開罰新台幣6千元至1萬2千元整,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不僅花錢還得花時間。
王分站長站呼籲民眾未領有駕駛執照請勿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花點小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暑假就可盡興遊玩,Fun鬆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