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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兩公約根本是做表面功夫?
2013
08/19
08:4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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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08:4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近來大埔、華光等遭強拆事件,暴露出政府財政困窘,將屬於全民的土地變現,卻粗暴的侵犯民眾居住權,造成參與抗爭的學生、教授被逮捕甚至起訴,引起民間社團集體於網路發起「千位律師連署警告公權力違法」連署!其實早在今年二月份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所作的結論就提及華光等社區受到強制驅離,沒有合適的替代住宅,顯見不符國際人權,沒想到法務部根本是表裡不一、知法犯法!「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8/18)晚間六點到七點,邀請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委員會立委田秋堇就華光社區案件與談!

「法務部告百姓告贏了,他們這些公務人員就感覺有法律可以給他們靠,要怎樣就怎樣!」田秋堇說兩公約審查委員就寫的很清楚,為了保障百姓的住房權居住權,政府是要幫他們的忙,不是告他們。但是馬總統在這些外國專家前面也是一直點頭,問題是做的都不一樣!

田秋堇提到,政府在處理華光社區,公務員早期違反應作為而不作為,讓部分低階法務部職員及南部到台北討生活的艱苦人,在法務部同意下買了地上使用權,政府長期收取水電費,給了門牌號碼,繳了房屋稅及營利事業稅,等於政府間接承認他們居住的事實。她說:當時如果法務部早一點要求還地,當時地價便宜,他們應該還有機會搬到別處,但是現在土地飆漲,政府卻以國土開發藉口,要求華光社區違建居民要求限期拆屋還地,不然就要提告請求五年租金的不當得利罰款並加徵利息。

田秋堇表示,更何況時任市長的馬英九總統公開承諾要先安置才拆屋,現在很多居民害怕如果沒有自己拆屋,法務部就會來拆,還要被罰十幾萬,只好咬著牙自己拆,最後剩下幾戶真的走投無路的,就被怪手強行拆屋。她提到:國家的住宅政策也有欠缺,才會導致百姓必須住在違章建築中,所以雖然現況是違章居住 政府也必須保護他們的居住權利才對。

華光社區屬國有土地,因此土地是全民所有才對,田秋堇詼諧的提到,如果小鳥要從大安森林公園飛到淡水河,只有華光社區的那一片樹是它可以落腳的休息站了,難道這樣健康舒適的地方不好嗎、一定要破壞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提到,台北遇到大地震會有4,000間建築物會倒塌,所以基於安全考量,田秋堇認為華光社區這樣的平房、空地保留下來是有必要的,台北人如果要避難也才有地方逃。

田秋堇提到,對於像華光社區這樣從日據時代就有的文化資產,是要當垃圾要把它剷除,或是視為文化遺產把它保留,完全是政府及執政者的一念之差,她分享宜蘭縣政府舊地出售的經驗,她說:當時在出售時,特別要求保留成林老樹,特別是一棵百年老樟樹,及三棟日式縣長宿舍,最後國有土地處理了,也保留下文化資產「設治紀念館」,讓民眾見證近百年宜蘭政治發展,更具有不可取代的歷史價值。更多如何處理華光社區符合居住正義及人權與文化思維,深入精采的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WPN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收聽!

上傳時間:2013-08-1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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