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大客車在國道5號隧道內爆胎起火,讓翻修輪胎的問題再度引起社會大眾以及公路主管機關的關注!
開車在高速公路上,常常可以發現在路肩或內側分隔島附近有許多大型的輪胎屑甚至是整片剝落的輪胎皮,大多是來自大型車使用的「翻修輪胎」剝落的痕跡。
翻修輪胎也就是俗稱的再生胎,顧名思義就是將已經使用過的輪胎回收之後,重新黏貼膠皮再使用,雖然價格較購置新輪胎便宜,但安全性較低,基於自身及其它用路人的安全,不得不注意。
遊覽車及行駛高速公路的營業大客車依現行規定,更是不能使用翻修輪胎,一旦違反規定可處罰新臺幣九仟元,且高速公路上行車速度較快,易造成安全性較低再生胎與路面過度摩擦而發生爆胎,形成公路殺手,因此其駛高速公路之其他大型車其轉向軸輪胎也不可使用翻修輪胎
高雄區監理所呼籲車主禁用翻修輪胎者,切勿使用翻修輪胎,可使用翻修胎者,亦須經經濟部驗證合格同時應注意胎紋深度及有無老化龜裂情形,尤其是營業車輛,並在平常就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才能使開車的人放心,坐車的人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