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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當低頭族 以免釀禍毀幸福
2013
10/14
11:1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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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11:1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低頭族”越來越多,儼然已成為國際級的交通安全新隱憂,大陸杭州1輛公車行駛在大橋上,司機拿起手機低頭猛滑,才幾秒時間就衝撞前方的貨車。美國一位18歲的青春少女,邊開車邊發微網誌,平均90秒發一條, “邊開車邊發不安全,哈哈!” 的訊息剛發完,數秒後,一輛油罐車與她追撞,女孩在車禍中香消玉殞,這條訊息竟成了她的絕筆。

不僅國外常發生低頭滑手機肇事,台灣也有類似事件,台中一名送貨司機,在送貨途中,低頭看簡訊,結果撞上前方一輛停在慢車道的小貨車,造成小貨車駕駛母親傷重不治,使得受害者天倫夢碎,最後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肇事司機十個月徒刑,這也成為開罰後,全台第一起,低頭玩手機撞死人的判刑案件。

其實台灣已於今年針對低頭族發布法令,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如果是機車駕駛人有上述情形者,則處新臺幣一千元。

新法上路已過大半年,還是屢見開車或騎車的駕駛人低頭滑手機肇事新聞,雖然處罰金額不是很高,但若發生事故,常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及傷亡,肇事者不但要擔負民事、刑事責任,也會終身受到良心譴責。

高雄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課雍聰敏課長呼籲駕駛人開車或騎機車一定要專心,不要邊開車邊滑手機,因為意外往往都在那短短幾秒鐘的瞬間發生,千萬別讓一時疏忽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上傳時間:2013-10-14 11:1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永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