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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很重!請車主按時辦理車輛檢驗及依限繳納使牌照稅
2009
07/30
18:35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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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18:35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98年度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已經開始,對於欠繳使用牌照稅或未依限期驗車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之車,如經查獲行駛公共道路,除責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或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鄉親,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或未依限期辦理驗車之車主,請儘速繳納或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重新領牌,否則一經查獲行駛公共道路,將被處以應納稅額1或2倍之罰鍰。

您如想更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規定,歡迎電洽該局工商稅科使用牌照稅股,服務電話:231600轉270~275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

上傳時間:2009-07-30 18:3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呂芳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