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了,高雄市監理處為維護幼童乘車安全,加強查察幼童專用車及接送學童車輛,目前並沒有查獲違規情形。監理處呼籲家長應多費心了解幼稚園或托兒所接送孩童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許多家庭由於工作關係,其孩童上,下學之接送,皆委由幼稚園、托兒所或課後托育業者,監理處目前為止共稽查16輛接送幼童車輛,並沒有查獲相關違規情形。
為確保幼兒乘車安全,監理處籲請家長可檢視您愛兒現在所乘坐之車輛是否有違規情事,高雄市現已實施接送學童上下學車輛檢驗合格認證標章制度,凡經檢驗合格之車輛均於車輛左前玻璃上張貼合格標章,以供家長識別選用。
市府社會局、教育局、警察局及監理處專案組成之「高雄市接送學童上、下學車輛」聯合稽查小組97年共計稽查285輛車,舉發違規28件;其最常有之違規有:一、以9人座車輛違規改裝,超載學童最為嚴重(20件)。二、幼童專用車應為非字型座椅,而使用不合規定之直排式座椅載運兒童。三、持普通駕駛執照之駕駛人駕駛幼童專用車。四、以幼童專用車載7歲以上兒童。其它尚有驗車過期、行照過期等。
監理處於開學期間將不定期至學校週邊加強查察幼童專用車及接送學童車輛,如有違反規定者即掣單舉發,並列入幼稚園、托兒所及課後托育業者督導考核追蹤重點事項;監理處呼籲幼教業者加強所有接送幼童上下學車輛之管理,切勿因心存僥倖違規載送兒童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