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位媽媽開車載三歲兒子,上高速公路沒有讓兒子坐安全座椅,媽媽疑似身體不適,恍神撞上護欄,孩子破窗彈飛出去摔死,媽媽自己也重傷」。實施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已經兩年多,但是還是常常會聽到後座未繫安全帶,乘客被甩出車外的不幸事故。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自102年2月1日起已全國同步開罰,違反者,平面道路罰駕駛人1500元,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罰3000到6000元。而家中有小朋友的民眾也要特別注意注意囉!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之幼童,應使用嬰兒用臥床。年齡超過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至18公斤以下之幼童,應使用幼童用座椅。年齡超過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超過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應搭配使用增高型座墊之學童用座椅。高雄區監理所所長陳聰乾指出,根據統計各類車禍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如果單以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而言,則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2.7倍,為此,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除了80年7月1日以前登檢領照的小客車或97年1月1日以前製造出廠的小客貨兩用車未強制後座應裝置安全帶外,其餘各類的小型車,後座乘客均必需要繫安全帶。高雄區監理所呼籲民眾,行車前請先注意「前後左右」都已經繫上安全帶後再出發,千萬不要因為嫌麻煩而造成遺憾,只要多一個動作養成習慣,即可大大的減少事故發生的死亡率,唯有養成守法自律的良好習性,才能「緊扣幸福,平安回家」。
上傳時間:2013-11-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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