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美白變白斑 小心花錢又受害愛美乃是人類的天性,而化妝品往往都標示美白潤膚效果,因而化妝品售價雖然動輒萬元,但消費者往往一擲千金毫不考慮。但由於化妝品添加物,造成人體膚質影響損害時有所聞,也因此發生多起美容消費糾紛。日前有數位消費者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以下簡稱市府消保官)投訴,表示其於99年開始使用某知名化妝品公司銷售之化妝水及乳液產品,因102年出現皮膚過敏現象,經醫師診斷後確認係白斑,後經媒體報導才知相關化妝品自100年開始添加白樺精萃,可能因此造成消費者臉部出現過敏白斑現象。消費者認為業者之行為已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害,故要求該化妝品公司應負擔總額3,030萬元之賠償金,但該化妝品公司回應態度令該等消費者不滿,因而向市府消保官投訴。
案經市府消保官進行協商會議,該業者表示有關美白化妝水及乳液產品添加白樺精萃(Rhododendrol(4-HPB)成分,也稱杜鵑花醇),是屬合法添加之人工化合物,並經前衛生署核准合法進口銷售。雖然該化妝品公司於102年7月4日在日本宣布旗下54種美白產品含有研發的「白樺精萃」(Rhododendrol(4-HPB)成分),有導致皮膚白斑與膚色不均的疑慮,但台灣銷售含有此成分的美白化妝產品只有19項。目前業者已先就消費者醫療費用及交通費支出予以全額補助,而有關後續醫療費用負擔將視醫師診斷結果處理至治癒為止。另外有關退貨處理,該業者亦請消費者將產品郵寄到北、中、南各分支機構,總公司會去電跟消費者確認,並再寄送等值價值加20%禮券給消費者,請消費者到櫃上更換等值商品。目前除有少數消費者反映外,目前尚無消費者有發生出現皮膚過敏白斑現象。至本案消費者等5人要求賠償3,030萬元,因無醫師診斷最終報告,故該化妝品公司無法同意消費者等之要求。本案前後歷經市府消保官4次協商,業者與1位消費者達成精神撫慰金部分協商成立,另4位消費者雖然精神撫慰金部分雖未能協商成立,但雙方已具充分共識,將再續行洽談。
市府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注意使用之美容化妝品,是否為衛生福利部所令回收之19項化妝產品(如附表),同時並呼籲消費者選擇美容化妝品時,應注意標示用法、有效日期、保存期限、添加成分及是否誇大不實與具有療效文字等,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