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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分局二城派出所警員李宏達日前擔服值班勤務時,於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
在頭城鎮頭城交流道南下匝道拾獲一只紅色旅行箱及藍色雙肩背包,經檢視包內有
盥洗衣所遺失,現應心急如焚,遊興全失,於是以電話通報國道警察隊第九隊、警
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及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拾得物訊息,並致電警察廣播電台宜蘭
分台,請其協助在廣播內容中播報。
直至晚上九時許,接獲國道警察局第九隊勤務指揮中心電話,表示一女子洽電詢
問有無拾獲背包,比對顏色樣式相同後,聯絡前來認領,經查證遺失人身份為成○
樺(女、77年次、住台北市),其表示為外出露營之團隊,包遊覽車自台北出發至宜
蘭露營,惟遊覽車下交流道時,不知何故遺落行李,到紮營地才發現找不到行李。
經聯絡遊覽車司機,卻不理不睬,亦不願協助調閱車上之監視器,成女無奈,只好
從台北一路詢問相關單位,直到問到國道警察才得知一早即通報之拾獲訊息,連忙
直奔派出所而來認領經比對其所稱之遺失物型式相符無誤後,依規定發還,成女此
時心中放下一塊大石頭,由於員警主動通報才能順利找回遺失物,讓遺失人感激不
已,李員為民服務熱忱、難能可貴,對於警察為民服務品質提升大有助益。
礁溪警察分局長曾榮泰表示,本案同仁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精神,讓民眾對警察之服務深感肯定與感謝,有效提升警察為民服務之良好形象,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