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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到列管山坡地住宅怒告仲介
2014
03/06
10:29
天眼日報記者
賴玉蘭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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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6 10:29
天眼日報記者 賴玉蘭 新北市 分享
列管山坡地住宅適不適合居住?相信許多消費者心中存有疑慮。如果消費者要選購列管山坡地住宅,消費者應該要請屋主或建商(或仲介)提供相關評估建議資料,先瞭解該社區被列管的原因,才能夠買得放心住的安心。

日前就有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買到了列管山坡地住宅,向市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申訴,表示他於去(102)年7月透過仲介公司買屋,仲介人員帶著他四處看屋,結果買到了列管山坡地住宅。消費者表示仲介人員事前沒有告知該中古屋是屬新北市政府列管中的山坡地社區,如今已交屋完成,不知要如何處理?本案經消保官召開協商會議,消費者原本希望前屋主能將房屋買回,但是前屋主不願意買回,也未出席協商會議。仲介公司表示該中古屋於前屋主委託銷售時都未說明是屬列管的山坡地住宅,以致仲介公司也不知該住宅屬列管的山坡地社區。本案經協商後該仲介公司承認未善盡調查義務致使申訴人受有損害,願意退還全部仲介費用,最終也與消費者達成和解;至於出賣人的部分,消費者將再另循途徑解決。

消保官表示,山坡地住宅是否屬於被列管的山坡地社區,是為交易重大資訊,內政部早於前(101)年10月29日新修訂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已將「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列為房屋所有人須說明事項,換言之,房屋所有人或企業經營者(建商或仲介)都應主動向消費者提供資料或說明。消費者購買房屋時,一定要請屋主或建商(仲介)提供相關評估建議資料,如屋主不清楚自宅是否屬列管山坡地社區之住宅,也可以向社區管委會詢問或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資訊公開處理原則」規定,填具申請書,載明申請之政府資訊內容要旨、件數及申請政府資訊之用途等,向本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申請相關評估建議資料。

此外,消保官亦說明,山坡地住宅社區的開發都須符合相關建築法令並經主管機關審核勘驗後才能興建及使用,消費者尚無須逕將山坡地住宅社區與危險住宅劃上等號。目前各縣市政府對轄內山坡地住宅社區之水土保持設施或建築物都已依據「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規定全面辦理體檢,亦於每年定期檢討。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區依規定可區分為: A級:應立即委託專業技師或團體進行深入鑑定工作,提出改善措施,由社區管委會或負責人限期完成改善; B級:社區管委會或負責人應持續加強監測;C級:社區管委會或負責人應注意維護,並自行檢查設施狀況。消保官對此指出,山坡地住宅社區的列管等級是經專家評估後決定,其列管原因不一,但是追根究源可歸咎於社區管委會有無長期做好水土保持監測與維護工作,以及社區的公共基金是否能提供充裕的經費進行改善措施,二者皆是社區全體住戶應去努力的方向,否則一旦被列管卻無經費進行改善措施,長期下來恐會影響整個社區房價走勢。

上傳時間:2014-03-06 10:2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賴玉蘭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