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亂象叢生,多年來的司法改革成效如何?最近馬總統力挺的觀審制,是否真的可以減少恐龍法官問題,解救無辜捲入司法絞肉機的民眾,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還是選舉快到了,做做樣子玩假的?本週日(3/30)晚間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邀請到真理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吳景欽副教授,帶大家一起來關心。
吳景欽表示,司法院閉門造車自創的觀審制,簡單講,就是「觀而不審!」由五名觀審員、三位法官一起審判,終結後,大家先一起討論,法官與觀審員再分開討論,當認定有所歧異,以法官認定為主,觀審員意見僅供參考,感覺「我(觀審員)是來法院”觀”光的。」但這跟立法院旁聽或觀光唯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觀審員一天可以領3000塊的津貼。
吳景欽剖析觀審制勞民傷財:第一、全國法院的硬體設備要做很大的變革,成本非常的高:審判台要擴充,法庭盡量要弄大;艱澀法律專業用語要變得比較平易,法庭兩邊要改裝有投影螢幕,好配合影像方式陳述。第二、觀審員如何挑選?資格?第三、因為觀審員不可能常請假來參與,形式的審判方式勢必要改採集中審理。第四、光試辦模擬,一年就要花一兩億,且現在只有士林跟嘉義。
吳景欽強烈建議,司法要學習日本傾全國之力來改革!日本光推動裁判員制度,就醞釀三十年、準備十年,這10年至少花了3000億的日幣,由內閣首相親自主導,並以取得人民信任為最重要目標,把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當作一個火車頭去做拉動,後面還有一大堆過程要改革,像是最前端的法學教育、律師、法官、檢察官的整個考選制度、審判制度、以及法院的組織等等。每個環節都要討論到,一定要逐步把配套都做好,最後才大膽的去實施。
吳景欽表示,反觀台灣快快通過的法官法,因為程序變複雜了,不僅沒有不適任法官或檢察官被淘汰,要淘汰他們反而變得比以前更困難。這是因為台灣都是政客,主政者4年一任,頂多8年,不會有人願意,做了半天卻被別人收割;而司法院錯把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當成是司法改革的全部,「先求有再求好」,內容不管對不對,這本身就有問題了,這也是就算立法院通過了,觀審制注定是一個失敗的產物!
吳景欽揭櫫觀審制有許多不合理:草案中規定,23歲且高中畢業才可以成為觀審員候選人;被選到的不能拒絕,拒絕要被罰錢。吳質疑,大學生本來就要鼓勵他參與社會,「為什麼會弄這個歲數?」「違憲的條例如果通過的話,對台灣的司法一定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吳景欽指出,觀審制不是憲法明文的制度,人民有拒絕的權利,然草案規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來(觀審)的話,要罰錢,這就怪了,所以顯然當中有很大的衝突。
吳景欽表示,政府真的沒有很誠心推動,過程一點都不民主,現在觀審制還沒有執行,條例還沒有送到立法院,司法院竟然一直不斷的在電視或一些捷運站打廣告,好像現在在做了,不僅立法院覺得不被尊重,司改團體還有一些學者普遍都反對,司法院沒有誠實的告訴人民!他呼籲大家不要被瞞騙了。
吳景欽認為,另一個很怪的地方,試行還是有效力的審判,只有兩個地方法院在試行,其他法院沒有,哪有說一國兩制的,要嘛就全國一體適用,而且被告沒有拒絕的權力,等於被你當白老鼠!「是輕罪,當白老鼠算了!若是重罪,尤其死刑這種案件?!」吳景欽教授深入淺出娓娓道來,讓專業淺白易懂,歡迎關心司法正義的朋友按時收聽,或於3/31起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收聽本集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