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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新娘秘書,成就美好婚禮
2014
05/19
10:36
天眼日報記者
蔡惠美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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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10:36
天眼日報記者 蔡惠美 新北市 分享
慎選新娘秘書,成就美好婚禮

訂婚及結婚是人生大事,準新人們都希望在喜事當天以最美樣貌出現,除了委託婚紗公司協助打理妝髮造型外,有許多新人也會選擇新娘秘書服務,因此衍生的消費糾紛也不少。日前有消費者向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申訴,其委託新娘祕書負責訂婚及結婚當日之妝髮造型,但訂婚當日新娘祕書遲到,無法及時完成新娘及新娘母親妝髮,導致耽誤訂婚儀式的時辰,且未協助新娘擦指甲油,亦未完成新郎妝髮,要求新娘秘書應賠償損失,並退還結婚當日服務的定金1,500元。

經消保官邀集雙方協商,發現雙方對於約定時間、指甲油服務方式溝通不清,對於新郎妝髮及女方母親妝髮是否準時完成之認知差距甚大,經消保官協調後業者退還1,000元予消費者,雙方並解除結婚當日之服務契約。

消保官表示,新娘秘書於訂結婚儀式當天為新人提供妝髮造型之服務,收取費用行情不一,主要會依服務項目、工作時數、地區遠近等產生不同的收費標準。為了解新娘秘書提供之服務是否切合自身需要,建議消費者可與業者先約定試妝(費用可另議),事先溝通喜愛的造型風格或選擇配件,同時可觀察出新娘秘書專業造型技術是否熟練、是否具備良好的溝通態度及服務熱忱。另就服務提供之日期時間地點(如開始化妝時間、是否全天服務等)、內容(是否包含伴娘妝、媽媽妝、新郎妝、親友妝)、配件(如安瓶、假髮、水粉、指甲、頭飾等)等應明確議定並形諸於書面合約,業者口頭承諾事項或需額外收費事項(如交通費、餐費、住宿費等)亦應載明於合約,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有發生消費爭議,建議消費者可拍照保存證據,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上傳時間:2014-05-19 10:3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惠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