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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刑大破獲虛設公司詐騙集團案
2009
08/30
20:1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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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20:1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於98年3月間接獲國內銀行報案,指稱遭人持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辦信用貸款,造成銀行遭詐貸的鉅額損失,案經該大隊偵五隊13分隊深入調查發現,以王○○為首之集團基於牟取不法利益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所籌組之詐欺集團分工精細,由專人深入原住民部落,招攬收購急需資金週轉之原住民做為人頭客戶,另由該集團成員設立人頭公司並偽變造財稅、薪資等證明文件,再以每月固定將薪資?入該人頭存摺內後立即提領之方式製造財力能力之假象,並持該些人頭資料、偽造文件及財務證明向銀行申辦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且為使該些人頭能順利通過銀行徵信,申辦時所留電話及地址均為該集團之電話及地址,並在銀行徵信照會時由王嫌及其他成員接聽或使用變音電話使銀行徵信人員陷於錯誤通過其徵信並進而核發信用卡、現金卡或核准小額貸款,王某等人再持往商家冒簽得利,該集團自95年詐騙至今,不法所得預估達上千萬元。該局刑警大隊紀大隊長獲悉後甚為重視,認嚴重影響社會經濟治安秩序,即責由偵五隊13分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荒股)邵檢察官勇維指揮偵辦。

案經刑大偵五隊13分隊長期蒐證調查,根據掌握之相關事證,於98年8月26日派員分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檢察署簽發之拘票,前往屏東市及屏東縣三地門鄉等6處地點同步執行搜索,計查扣筆記型電腦主機1台、傳真機1台、雷射印表機1部、人頭戶信用卡20張、人頭客戶銀行存摺18本、人頭客戶等38人之個人資料、人頭客戶財政部國稅局申報資料13分、偽刻印章26枚、友翔興業、晶鈺科技等貳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二紙、行動電話10支、銀行信貸相關資料38份、銀行貸款及信用卡空白申請書乙批等相關證物,並拘提涉案犯嫌王○○等8人到案,遂一併帶案調查。高雄市刑大並呼籲民眾如有資金需求,應透過合法之機構辦理或直接向國內各金融單位提出申貸,俾免受騙傷財又觸法。

上傳時間:2009-08-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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