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婦遭詐騙集團詐騙,詐騙集團將老婦人載至郵局領錢,老婦人期待將新台幣三十五萬交給詐騙集團後,能獲得更多錢。幸好經警方再三詢問與勸說,才及時阻止詐騙集團得逞。
98年08月21日10時31分,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員劉士維、曾才哲擔服巡邏勤務時,有民眾要求警方協助護鈔,警網到達郵政總局後,該吳姓老婦(28年生)稱其所領現金新台幣35萬是要作為兒子結婚用,隨即稱要至中正、林森路東北角等車,員警陪同其至中正、林森路口等車時,經過許久後仍未見所稱之車輛,察覺老婦神色慌張,談吐吱唔仿若有心事一般。
經警方再三勸說與詢問後,老婦才卸下心防說明剛剛於三多路、光華路口附近等候公車時,有甲、乙兩婦人一搭一唱,甲婦人說要將錢給該吳老婦人,甲婦人稱自己很有錢但因為與老公吵架心情不好,所以要把所有錢送給他人,此時,乙婦人出現稱其身上有新台幣十萬元,而甲婦人對乙婦人及該吳姓老婦稱,看誰錢比較多就把錢送給他,吳老婦人見狀便上甲婦人的座車(車號不詳),聽從其指示從三多、光華路口,至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9號郵局,提領新台幣三十五萬欲交付該甲婦,以期獲得甲婦所提供的更多錢,經員警了解後,說明這是變相的詐騙手法,已經有許多無辜的民眾遭騙等案例,吳姓老婦才恍然大悟,並在警方陪同下,再度返回郵局將三十五萬元存回去,警方並幫忙叫計程車讓吳姓老婦安全返家,阻止該婦人辛苦的養老基金被詐騙。
吳姓老婦與郵局行員衷心感謝警察主動熱心服務,對現在的警察機關服務品質讚賞有佳。本次中山路派出所警員劉士維、曾才哲熱心服務,處置得宜,發揮親民愛民之精神,贏得民眾由衷讚揚及感謝,對建立良好警民關係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