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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教授古承宗:良心跟法律結合 規範才會落實
2014
09/06
00:32
記者
林真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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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00:32
記者 林真 高雄市 分享

 

 

 

2013年食安問題大爆發!回顧1979年發生多氯聯苯石油中毒案件,1981年成立了食品衛生處;2008年發生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2009年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2010年又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由中華人權協會等主辦,8月15日於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舉辦的「南台灣人權論壇」,主辦單位吳任偉律師說:「三十幾年了,政府機關一直在努力,可是我們為什麼這個問題還沒解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古承宗博士認為,政府立法如果只是安撫社會大眾,難以遏止經營者犯罪,是欠缺效率的國家作為!現場學者專家也共同響應由太極門等單位發起的「良心時代」運動,呼籲政府、業者、民間以良心做事,不再有食安問題!

古承宗教授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歷經幾次修訂,企圖以提高刑度及罪金的威嚇手段,不斷的強調預防犯罪,看似有效抗制食品衛生犯罪的立法成果,實則潛藏「象徵立法」的危機!亦即加重處罰使企業形象受損的心理威嚇式思考,難以遏止經營者犯罪,只是安撫社會大眾的情感要求而已,其在法律上面對食安問題並無實質助益,他認為是「欠缺效率的國家作為!」

古承宗認為,如透過刑法來保護食品的安全,必須考慮它的界線;因為如果無法明確指出食品與疾病的因果關係,例如塑化劑的危險性、以劣質油品混充優質油品、以人工原料混充天然食材等,而一味提高處罰程度,可能造成違反比例原則問題,畢竟「刑法並不應該是最先拿出來使用的法律,因為它對人權的干預,是最嚴重的!」

司法院刑事廳呂煜仁法官回應,對於上述「象徵立法」,應該做限縮條文的解釋,在刑度上也要多一些考量。另外,以前的稅捐稽徵法認為,如果公司有逃漏稅的行為,公司的負責人要負刑責!呂煜仁法官表示,法律規定人民不得為他人的刑事違法承擔責任,「公司員工做出下列的事,我就要去負責?」他覺得法官都需要從正反面來思考這個問題。

中華人權協會監事吳任偉律師希望藉由這個座談會,引進國外的人權理念,經過學說與實務的探討,互相交換意見,兼顧健康與人權的平衡;更希望相關的主管機關明白,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尚須行政部門與司法單位相互配合與分工,同時需要食品業者的道德自律,行政權更應發揮主動性與積極性做為,讓食品業者清楚且明白他們所要遵循的法令規範(包含事後的處罰機制、事中的檢查與管制機制,以及事前的教育宣導等預防機制)及其社會責任,是相對重要且正本清源之道!

吳任偉律師並響應「良心時代」運動,他表示,這一次研討會,非常感謝太極門的師兄師姊,讓這一場活動非常的精彩,他說自己是男兒身,不輕易掉眼淚,但是這場活動說真的就是『良心時代』最好的示範,最好的開始!所有有意義的活動,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夠像太極門這樣子一起來協助,讓更多的力量一起產生,未來世界會更加的美好!」

古承宗博士也說,良心跟法律結合,學習尊重別人,而不需要動輒就拿法律來處罰,這樣法律的規範才會真正有效的去落實,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相互尊重,這個社會將更美好!

「良心時代運動」由世界之愛和平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與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共同發起,目前已有184個國家,超過1788個團體共同推動,正如發起人洪道子博士所說「人人有良心,天下皆太平,人人有快樂,家家皆幸福」。您所說的良心話、您所做的良心事,對各界各行各業、對家庭、社會、國家及世界都有幫助。「良心時代運動」網站目前已有超過150萬人次瀏覽,邀請大家上網參加「良心時代運動宣言」連署,或以文字撰寫100到300字分享個人良心話、良心事或實際做法,附上照片上傳「良心時代」專屬網站:www.aneoc.org,或以30秒的良心話錄影、錄音,或以漫畫或繪圖方式直接寄到info.aneoc@gmail.com專屬信箱,也歡迎團體成為「良心時代」運動共同推動者,共創愛與和平的世界。

圖說一:中華人權協會監事兼南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吳任偉律師希望藉由這個座談會,能兼顧健康與人權的平衡,並響應「良心時代運動」,有意義的活動,更多的力量一起產生,世界會更加的美好!

圖說二: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古承宗博士響應「良心時代運動」,希望良心跟法律結合,每個人都相互尊重,社會將更美好!

圖說三:現場由太極門青少年組成的Energy Boys & Girls,帶來充滿能量、鼓舞人心的龍馬舞,希望國人更快速解決食安問題,政府更重視健康人權。

上傳時間:2014-09-0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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