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只要收到汽、機車行照換發通知單或汽、機車駕照換照通知單,馬上就到超商辦理換照,非常方便。但今年卻未收到換照通知單,眼看行、駕照已到期,不知該如何是好?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除營業車、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的行車執照到期仍須依規定換發外,其他自用車及機車行車執照已不需要再申請換發;自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起,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免定期換照,但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考領換領我國駕駛執照與汽車駕駛人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1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者,仍須依規定申請換發新照。目前仍有不少民眾在行、駕照到期後,跑到監理機關辦理換發,再次提醒,免換照車輛原有行車執照有效期間屆滿,仍屬有效,同樣免換發;免換照之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同樣免換發,如有姓名更改或地址遷移變更時,才需要申請異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