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秋季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主動退費措施】,高雄市區監理所率先起跑!交通部為補助特定弱勢族群,參酌油價變動情形按月檢討價差補貼汽車燃料使用費,103年度秋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額度,經公式計算為44%。凡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用汽車,皆可享有此利多!惟在減免額度公告前已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車主,原本需前往監理所申請退還減免的汽車燃料使用費。不過,自103年10月份開始,再也不用那麼麻煩囉!高雄市區監理所率先與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配合執行相關報表程式,針對符合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資格的車主,主動寄發退費憑單,方便車主就近存入金融機構開立之帳戶內,直接經由票據交換兌領。冬啟程所長進一步呼籲:「符合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的營業車輛,如果在103年度秋季燃料費開徵前,已經辦理過戶等異動手續,為避免新、舊車主雙方爭議,在退還汽車燃料使用費時,需請業者另外提供繳費收據正本或切結書,才能確認退費對象喔!」相關權益說明如有疑問,可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電話為(07)361-3161分機232、234,將有專人為您接聽解答,歡迎多加利用。
上傳時間:2014-10-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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