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通緝犯因背信罪於97年10月01日,經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通緝期間林嫌藏匿於新竹縣,平日以建築工地打零工維生,因受景氣風暴影響林嫌於上月開始放無薪假且居無定所,因經濟陷入困境日前南下嘉義欲投靠其妻,於(25)日深夜一時無聊,手持釣竿步行行經嘉義市果菜市場天橋欲前往某家釣蝦場消遣時間時,發現巡邏車經過,林某因背信案遭通緝,一時心虛致行為舉止緊張怪異,事為第二分局北門所巡邏員警眼尖發現,員警陳秋全、黃博章等二員隨即下車盤查,經細心盤查發現:林嫌對於居住所交代無法明確,且林嫌眼神不定,顯然有可疑之處,經員警求證再三反覆追問之下,林嫌終究無法掩飾身分,向員警坦承目前背信通緝中,案經偵察後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局長李沐汕於各項會議及勤教時經常指示同仁,服各項勤務應隨時提高警覺、打擊犯罪是警察責無旁貸之工作,發現可疑應主動盤查並適時請求勤務中心警力支援,本分局員警落實勤務,當場查獲背信通緝犯一名,充分表現員警服勤細心、用心為治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