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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後相關監理措施
2014
12/24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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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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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行照於改制前仍屬有效,於下次換補發時一併變更新址,不辦理全面換發。

二、機關部分依改制後如機關整併、裁撤、統一編號更改等一律以變更方式登記,

行照舊換新免費,遺失仍舊需收規費辦理。

三、為防止詐騙集團,本站不會以電話、簡訊通知民眾更改地址,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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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14-12-24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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