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當警察,我常想:身在衙門好修身,我們做事情不求回報,只求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管我現在從事什麼角色,我更相信良心的工作,必須是從自己本身做起。」新北市市議會宋明宗議員響應國際良心日活動,並鼓勵大家好事一起做,一起響應此有意義的活動。
曾先後擔任基層員警與泰山鄉代表會主席,以及泰山鄉鄉長的宋明宗,回想起70年代擔任員警時,就曾思索過「情」、「理」、「法」這三個字的排列組合。他提到,雖說警察執法,將「法」排在最優先,固然是對的,但是在當員警的那個年代,他認為自己是比較重於「情」。宋明宗說:「我相信勸導比處罰來的重要!」當時,他攔到民眾闖紅燈,總會詢問對方是否家有老父、老母、妻小?如果闖紅燈造成車禍、斷手斷腳,不管是自己還是對方,都會造成兩家人的傷害。經由「法」來辦,事主會認為沒有什麼,如果能用「情」來勸導,用「良心」來勸導,往往都會聽勸而從善。對於青少年犯罪宋明宗回憶,以前巡邏時遇到小孩子偷車,總會規勸小孩子把車牽回去、物歸原處。宋明宗認為,這已經不是「法」跟「情」,這孩子在第一個時間你不去救他、教他,從小就有竊盜前科,這會讓他「永遠背在身上!」宋明宗熱心助人,受到許多鄉民的肯定與支持。宋明宗說:「身為民意代表用良心來做,做事情真的不求回報,只求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後來當了代表會主席、鄉長到議員,當民眾要拜託的事情越多,也讓他更加的重視民意。在鄉長任內,宋明宗表示推動免費公車到台北,雖然這是小小的事情,可是以「對得起良心來做」,讓民眾免費搭到台北,對於一個弱勢家庭每天可以省下很多錢,相信對他們的家庭有幫助,對生活有改善。宋明宗也和地方上的賢達團結合作,為無主的先人骨甕,興建一座納骨塔,並提供給低收入戶等弱勢家庭需要時申請,他說:「讓這些先人有家可以居住,我認為這是良心的工作。」目前擔任新北市議員的宋明宗表示,以前是一個鄉在做,現在則是一個新北市在做,新北市有四百萬人口,公益團體推動好的公益活動,好的事情大家一起來做,國際良心日活動和宣言連署,大家也一起來響應。好事大家一起做,歡迎連署「國際良心日宣言」與「良心時代運動宣言」http://www.aneoc.org/endorse-2in1,全球共創善的蝴蝶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