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除了可免除遭受罰款外,並且可以減免後續的煩惱:
一、當汽車(或機車)肇事而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可以在規定的給付範圍內,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其賠償責任,減輕其經濟負擔。
二、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賠償責任之確定及冗長的訴訟程序,因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並安定社會。
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透過之保險費提撥建立之特別補償基金,使受害人因肇事汽車逃逸(如肇事逃逸)、未投保、或被保險汽車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如失竊車肇事)、或為無須投保之汽車(如農用車、拼裝車肇事),而未能申請保險金且未獲得賠償義務人賠償者,也能申請補償金而獲得基本保障。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提醒您,為了自己權益,務必檢視所駕駛車輛是否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投保有保障,沒投保會煩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