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軸心幹道出現「百里街宣」抗議長龍,從民進黨中央黨部,經中山北路、自由廣場至世貿中心,舉牌揭露政府不肖官員長達24年的犯罪事證,要求小英總統出面負責解決。繼8月23日上凱道集結抗議後,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與太極門弟子連續二個月的陳情抗議,政府皆不處理,裝聾作啞。太極門未欠稅,土地還於8月21日被強行二拍,收歸國有。民間團體與太極門弟子只好自力救濟來個全民大掀鍋。
本身也是公務員的林姓志工表示,21日苗栗拍賣現場,算是見識到了經典官場厚黑學。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黑手段盡出,不只鐵門深鎖進行私下拍賣,還現場消音。強行拍賣結果,土地收歸國有,現場民眾抗議質疑程序有誤,於法無據。當天不只主任行政執行官李貴芬無意回應,參與開標的相關國稅局代表人員也不願面對抗議民眾,隨即倉促離開,「真是公務員一大恥辱」!
一名自行開業的王姓太極門弟子表示,依法繳稅是榮耀,違法納稅是屈辱。若是連太極門一個萬人團體都屈服了,那一般老百姓遇到了怎麼辦?對於國家集團式稅暴力行為,是可忍,孰不可忍。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日前揭露行政執行署的犯罪證據指出,行政執行署早在108年3月28日即函(10830021080號)示新竹分署,拍賣中間若流標,要讓國有財產署進場承受。執行署的角色完全被署長林慶宗毀滅殆盡,林慶宗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3條,有悖行政執行署客觀公正的立場,濫權、失衡,成為人權迫害者。陳志龍並列出犯罪證據,直指行政執行署「隻手遮天!貪贓枉法!紙包不住火!」是有計畫性的犯罪行為。第一、稅務債權:1996-1997是法務部調查局做的調查報告,國稅局根本沒有查,而是照抄調查局。六張稅單自始無效,違反稅捐稽徵法第三條,六張稅單都要歸零。第二、金額的問題:國稅局要負舉證責任,財政部沒有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第三、81年稅單跟其他年度是同一事實,財政部、執行署都懂,為何昧著良心?第四、行政執行署下的指導棋,就是流標後讓國有財產署承受。第五、今天土地50筆,根本沒有勘查清楚,公文不實登載,拍賣公告,涉及不實登載罪。第六、誠信原則,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已經要求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這一條對財政部長蘇建榮仍然有效,誠實信用要保護人民。第七、新竹分署跟士林執行分署要平分獎金,為貪贓枉法。第八、本案的執行,為圖利於85、86年濫為偽證、假造證據的調查人員。第九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未為合法送達,本次拍賣程序無效。第十、今天造成國際醜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財政部國稅局外,財政部長、法務部長,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