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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太極門案見戒嚴餘毒 荒謬起訴連環整肅(下)
2020
09/01
23:5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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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23:5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民主法治時代凡事講究證據。上世紀,檢察官侯寬仁憑眼神、靠猜測掀起社會矚目的太極門假案,本世紀要繼續整肅迫害,把沒欠稅的太極門抄家滅門嗎?難道為了績效、獎金就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直接打臉蔡英文總統親自為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上路的政策。台灣賦稅人權提升了嗎?根據統計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2001年為189萬件,2019年為1104萬件,從2001年到2019年爆增到5.84倍?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會遇到欠稅欠費的問題,當中有多少冤案呢?太極門案不只是台灣法稅照妖鏡,也是轉型正義,落實人權立國的試金石。

欠稅金額有貓膩 獎金升遷數字隨便喊

國際人權觀察員高鼎懿指出,除了刑事濫權起訴、行政違法封館,侯寬仁追殺太極門的手段,還有最狠毒的,聯合國稅局重稅重罰。事實上,在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搜索太極門當晚,掌門人還在偵訊中,中視晚間新聞就已經發布獨家新聞,隔日報紙頭條就出現太極門涉嫌詐財31億、逃漏數億稅捐的不實訊息。也就是一開始,就給太極門冠上逃漏稅的汙名。

為了坐實逃漏稅的罪名,侯寬仁竟然在起訴前六天,傳訊沒有到過太極門實質調查的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老鼠會、幹部有抽成、涉嫌逃漏稅。這些不實證詞,侯寬仁都沒有問過掌門人夫婦,沒有給任何說明的機會,起訴書直接引用作為逃漏稅唯一的證據,提起公訴,並移送國稅局開單課稅。

一般正當法律程序,國稅局在開單之前必須依職責調查和舉證,查明所得性質和金額,但台北國稅局在87年、89年兩次函文都自己承認,太極門稅單所核定的內容、性質及金額,都是根據市調處的資料,國稅局根本沒有依職責調查,這樣的稅單根本自始無效。

12月23日侯寬仁發函給合作金庫,要求凍結掌門人夫婦的帳戶存款,根據合作金庫12月28日的回函,可以清楚看出兩個帳戶餘額總共是61萬多元。但侯寬仁竟在起訴書捏造32億的不實金額,並將這筆金額同時指為詐欺所得及補習班學費和營業收入,一面請求法院依法沒收,一面又移送國稅局強徵課稅。同一筆金額,怎麼可能同時是犯罪所得要沒收,又是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要課稅?

國稅局沒有依法等刑案判決確定所得性質,沒有給當事人說明的機會,也沒有依職責調查舉證,更沒有查到任何帳證。但是在台北地方法院發函詢問之後,稅務員簡禎壽竟然在兩天內就做成查緝案件調查報告書,內容完全照抄起訴書,說太極門是補習班,連檢察官捏造的金額也一字不差完全照抄。「本來無一物,何事惹塵埃?」太極門原本就沒有帳證,因為並非營利單位,簡禎壽如何對不存在的東西寫報告?過程根本是造假,然而台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卻依照這份報告書,分別在86年10月、86年12月對太極門開出違法稅單。

這種未依職責調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稅單,應該自始無效,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何況96年最高法院已經判決認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竟然還拖延到現在,不但沒解決,還要違法拍賣。這不是強盜是什麼?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可以任由不肖官員光憑臆測,捏造數字,好讓自己獎金輕鬆入袋,風光創造亮麗績效嗎?

各界呼籲終結假案 杜絕整肅歪風

前立法委員康世儒質詢,「那檢察官跟人家胡亂起訴,那現在法院也判無罪了,判無罪了代表什麼?代表當初的時候我們這裡所有,檢察官所提供的稅務的資料,是騙人的嘛!就是假的嘛!」前立法委員羅淑蕾:「在整個的一個檢察體系還太極門清白了,難道我們稅捐單位的調查會比司法調查的還要清楚嗎?」

106年7月13日「假案平反」記者會暨研討會,前財政部長暨前駐WTO大使顏慶章指出,「經過我們的這個司法體系的刑事的審查,都已經確認出敬師禮是屬於贈與而不是所得,就沒有所謂所得稅的問題。經過法院刑事案件裁判確定所認定的事實,行政機關沒有理由不加以引用。」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表示,「你們可以到監察院的網站去看看,我有7點的糾正,每一個糾正的時候,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呢弄錯了!」「我在100年的時候,我就跟財政部長講:那這個應該是可以結案了。」

108年12月9日出席聯合國國際人權日論壇,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強調:「刑事判決調查都認為是一種贈與,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規定,不應該課徵,這是一個贈與,根本不應該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國稅局毀諾背信 少數人就能綁架政府?

至今,不分黨派已有296位立法委員多次連署、提案、質詢,或召開記者會、公聽會與協調會,直指國稅局之違法,要求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

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在立委主持下,揭發國稅局隱匿證據的惡行,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公聽會後,時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先後行文立法委員田秋堇、涂醒哲及周守訓,均表明已責請中區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無奈,國稅局反覆無常,一再毀諾背信,各界質疑因為獎金作祟,騎虎難下?!

105年立法院公聽會上,前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顧問肯尼斯.雅各布森(Kenneth Jacobsen)指出,20年的痛苦考驗是對人權的侵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而拖延了20年到今天都還無法獲得正義,在我看來就已不是正義了。「這件事讓我困惑甚至覺得不安,少數的幾個人就造成正義的拖延及沒有正義,那些少數的幾個人就可以綁架了整個政府,這真是令人髪指。」

延宕24年的太極門假案被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96年最高法院判決認定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101年國稅局公告調查,7,401份證據百分百證明敬師禮為贈與,國稅局也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更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團體。108年國稅局將80、82-85年度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卻獨將81年度敬師禮,當作補習班學費課稅重罰並且移送強制執行,違背99年立法院公聽會的決議及承諾。

司法判決已經證實,太極門自始至今,均無任何課稅問題,國稅局、行政執行署卻違法持續查封土地、查封道館。追求正義的最後一哩路在哪?考驗政府是否有魄力修改歷史錯誤,尤其必須導正不肖公務員追求績效、獎金的惡習,否則受害的將是全體國人。

上傳時間:2020-09-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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