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元長鄉某民宅,發生八旬父親持棍子毆打兒子命案。陳姓老翁對於其兒子多年無業在家,身體虛弱多病,卻時常嗜酒鬧事,深感不滿,案發時因兒子酒後爭吵,父親盛怒之下推倒兒子,再持家中務農使用之竹棍朝兒子猛打致死。
虎尾分局報驗後,即由署外勤檢察官到場相驗,死者遺體外觀確有外力損傷,已擇定日期解剖,以確認死者之確切死因。
檢察官指揮虎尾分局偵查隊,被告案發後之身上殘留微物及現場跡證詳細採證,鑑識犯罪工具竹棍之殘留指紋、DNA等生物跡證,全面蒐集與相關證據,除訊問在場證人外籍看護外,並確認其他家屬之不在場證明,綜合分析研判,認為陳姓老翁確為持棍行凶者。嗣經檢察官訊問陳嫌,認其涉犯殺人罪犯罪嫌重大,惟考量其79歲高齡、患有心臟病等疾病,認無逃亡及串證之虞,諭知責付家屬。由地檢署檢察官積極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