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未在監理機關規定的時間辦理驗車,會被註銷牌照,若車輛繼續行駛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繳納該輛車原來應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請民眾注意務必在指定的時間驗車,以維自身的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逾期未驗車被逕行註銷牌照後,使用牌照稅自該車輛牌照被註銷日起停止課徵;若車主未重新驗車領牌仍繼續使用,包括行駛公共道路、停放公共道路兩旁、路邊收費停車格及停放公有停車場,即構成使用牌照稅的違章行為,會被補稅及裁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若有任何使用牌照稅問題,請洽稅務局電話373561、373562、37356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