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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小心被罰
2021
09/01
23:25
天眼日報記者
周瑞珠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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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23:25
天眼日報記者 周瑞珠 苗栗縣 報導

未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小心被罰
欠繳使用牌照稅的民眾注意了,如您的愛車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須補繳原本應該繳的使用牌照稅外,還會被處罰該車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民眾常誤以為車輛停放在路邊就不算行駛公共道路,其實使用公共道路的範圍包括行駛公共道路、停放公共道路兩旁、路邊收費停車格及停放公有停車場。為了您的荷包著想,該局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民眾,請儘快至稅務局或各監理機關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補發稅單繳納,以免被罰。

若有任何使用牌照稅問題,請洽稅務局電話(037)373561、373562、37356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21-09-01 23: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周瑞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