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97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補助,3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申請,如有意申請者可逕向幼童就托之公私立托兒所提出。
縣政府社會處指出,為營造有利生育、養育及教育之環境及推動國家承擔嬰幼兒照顧之責,縣府自96學年度第1學期開辦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補助,一年有2次的申請機會,98年度分別於3月1日至4月15日及9月1日至10月15日開始受理民眾申請。
社會處表示,為照顧弱勢家庭之幼童,凡年滿5足歲之幼童(以97學年度第2學期為例,91年9月2日起至92年9月1日止出生之幼兒)凡就讀立案之公私立托兒所,且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家戶年所得總額30萬元以下或家戶年所得總額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者,均享有學前教育優惠補助。
為符合投入資源必須切合現實的需要,自97學年度起新增排富條款,排除家戶擁有第三(含)筆以上不動產超過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含)以上者。
社會處說,因應物價偏高,養育成本暴增,少子化已是先進國家普遍所面臨的危機,縣政府為提供弱勢地區與一般地區經濟弱勢幼兒一個充分的就學機會,帶領幼童邁向更豐富、更有意義的學習環境,因此該計畫之實施是有其迫切性及效益性,以促使滿5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均能就近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