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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2009
03/02
05:41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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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05:41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嘉義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方案,自3月2日起至4月3日期間受理學生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市政府為繼續辦理98年度「嘉義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方案,於2月19日下午假市府召開協調會,各大寺廟均同意繼續辦理,並於會中決議各級助學金補助金額依97年度標準辦理,補助名額則俟各寺廟贊助金彙整後,留待審查會再行審議,民政處表示:「嘉義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主要是為了照顧非低收入戶,但其家庭突發意外,無力負擔學費,影響學生求學權利與機會的家庭。本府於是結合本市各寺廟、慈善團體之力量來舉辦這項活動,歡迎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大專、高中職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1.非低收入戶,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大專、高中職在學青年,家庭經濟困難者。

2.非低收入戶,曾因家庭因素辦理休學,欲復學之大專、高中職青年。

3.上述兩資格於在學或休學前一學期在校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五專生前三年比照高中職,後二年比照大專。

申請繳交文件:

1.申請書(請逕向民政處索取或至嘉義市政府網站政府版表單下載民政處下載相關資料)

2.全戶戶籍謄本

3.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如正休學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4.在學證明文件(以A4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註冊收費單據))

5.自傳(以A4紙張繕打五百字內容)

6.學校老師推薦函

申請之學生於備齊以上之證明文件後,逕向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提出申請;該處將先行初審,並將符合資格者造冊後,再由寺廟代表、公正人士籌組之審查委員會開會審查,確認獎助對象後發函通知,擇期頒發助學金。

上傳時間:2009-03-02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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