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雲林縣西螺鎮鎮民代表.jpg
雲檢偵辦雲林縣西螺鎮鎮民代表候選人樁腳現金賄選案件.jpg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程慧晶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雲林調查站,通知雲林縣西螺鎮鎮民代表候選人之郭姓樁腳(男、56年次)及選民共6人到案說明,同時查扣現金及自動繳回不法所得共新臺幣4000元。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郭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諭令5萬元具保候傳。
經查,郭姓樁腳以每票現金5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經警方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陸續通知樁腳、選民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受賄選民並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釐清賄選案情後,郭姓樁腳以5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投票日在即將於選舉前2日及投票日當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之所轄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候選人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