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人權的保障與無罪推定原則,濫權羈押、偵查不公開的司改議題日漸受到全民關注與重視。10月13日WPN全民公審_專題報導「違法官員全都錄」,特別揭發違法官員濫權起訴、違法課稅、枉法裁判及違法拍賣的惡行,並探討如何讓台灣司法稅務回歸正軌,重拾人民的信心。
節目影片提到,監察院公文直言侯寬仁不當紀錄累累,堪稱監察院認證「濫權最顯著」的檢察官,侯寬仁在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雲林廢土案、呂秀蓮國務機要費案、太極門案等,都有筆錄記載與實際陳述嚴重不符等狀況。民國99年4月8日立委田秋堇質詢法務部長曾勇夫時,特別痛斥侯寬仁用眼神偵辦太極門案的劣行,她說:「一個檢察官用眼神就可以判斷是不是要起訴你的話,那我們台灣就永無寧日。」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也表示,侯寬仁脅迫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串證陷害太極門。魏賜聰教授則列出侯寬仁濫權起訴後,前財政部部長張盛和、行政執行署陳盈錦、李貴芬等違法官員繼續對太極門違法課稅、強搶民產的的罪行。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侯寬仁在太極門案中不僅濫權起訴,還違反偵查不公開、僭越職權命令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各道館斷水斷電,後來經過10年多太極門三審無罪判決確定了,但法務部竟以濫權追訴的懲戒時效已過,來回覆監察院移送的究責議處,還讓他升官,真的是把老百姓的權利踩在腳下!吳景欽指出,侯寬仁濫用檢察權卻逃脫究責的歪風,時至今日造成檢察官還有押人取供的情形,濫權起訴更是浪費司法資源與公帑。他舉例,25元奶茶包失竊案,檢察官在沒有犯罪證據下,卻濫用公權力羈押被告並輕率起訴;一審判無罪,檢察官又上訴纏訟了四年,最後二審高等法院還是判決被告無罪。
吳景欽指出,稅務獎金制度很糟糕,有關太極門案81年度的枉法裁判,行政執行署與國稅局的官員在未執行前,就白紙黑字急著要分獎金,這個是有真憑實據被抓包的。結果太極門土地沒拍賣成功,被違法收歸國庫,竟也可以領獎金,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吳景欽說,要讓人民提升對國家的信賴度,就是要將近30年的冤案平反,太極門案是行政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的冤案,自始無效,行政機關本身應該直接撤銷,那麼明顯的錯誤,如果沒有辦法糾正,只會讓人民對政府的信心越來越低。
吳景欽歸納提出幾個建議,第一個是法官不專業,應該比照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來參與行政法院的審判。第二個是有關訴願,過去要先繳稅額的二分之一,後來減為三分之一,訴願門檻還是太高了,可能造成人民財產全部被扣押。第三個是已經審過該案件的法官,應該要強制迴避,否則人民的權利極可能被沒收。第四個是沒有確實證據的起訴案,法院在起訴審查時就應該予以駁回;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就不得再上訴。
太極門弟子kiki也表達親身經歷,她說人民在公權力的迫害下真的很無助,檢察官造假的太極門案,86年國稅局照抄法務部調查局不實的調查報告,根本沒有任何調查依據,「稅務金額」核算是虛構的,「事實認定」也是錯誤的,因為敬師禮是贈與性質,太極門案確確實實是一個不該被強制執行的假案、冤案!又碰到承審太極門稅案的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行政法官漠視事實事證,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幾乎為零!行政執行署實施鑑界時,也沒有實際到達現場勘驗,「履勘筆錄」上發現,行政執行署竟然不到2小時就鑑界完52筆土地?令人懷疑相關人員的行為涉及刑法不實登載罪!
Kiki表示,專家學者們發現,辦理太極門案的行政執行署有獎金績效,相關的官員還升官了,行政執行署違法搶奪太極門的修行聖地,公然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宗教信仰的精神,109年8月21日違法拍賣那天可說是台灣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太極門師徒追求真理與正義走了28年的平反之路,花費的時間跟金錢,遠遠超過那張假稅單的金額,為的是不要再有人民受害。除暴安良,撥亂反正,不只是為了太極門案,更是為了台灣全民的公理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