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警方查獲唱片行涉嫌販賣日本A片,將店員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檢察官認為,影片中雖有部份女演員穿學生制服,但年齡難以查證,不能因為她們穿學生制服拍A片,就推論未滿18歲,予以店員不起訴處分。
98年7月18日,台中縣警方前往苗栗市中正路葛來美音樂廣場搜索,當場查扣色情光碟540片。警方查出,陳姓負責人自96年8月,以每月3萬元僱請歐姓店員販賣色情光碟,每片售價100元,警方認為已構成妨害風化罪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對2人簡易判決處刑,分別求處拘役59天、40天。
此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的違法事項,包括販賣未滿18歲之人性交或猥褻行為影片,警方勘驗查扣的色情光碟,發現部份女演員穿著學生制服,認為已違反這項規定。
不過,檢察官持不同看法,認為穿學生制服不代表就是未滿18歲,何況這些AV女優都是日本人,很難查證她們的實際年齡,警方不能只憑女演員穿學生制服演出A片,就推論她們都未滿18歲,最後認定這部分罪證不足,予以歐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