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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贈送價值二百萬的運動器材給各級學校
2010
01/16
18:26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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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18:26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法務部黃副司長主持頒贈儀式

 

捐贈之運動器材

 

法務部贈送價值二百萬的運動器材給各級學校

法務部運用緩起訴處分金採購田徑起跑架、跳高架、桌球桌、籃球、足球等價值200萬元之61項運動器材贈送儀式,15日上午10時30分,假特殊教育中心舉行,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親至澎湖主持,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原則,有效協助解決澎湖地方資源不足,提供各需求學校欠缺之運動器材,期待澎湖之學子都能有充足的設備及器材,讀書之餘並培養強健的體魄。

贈送儀式在馬公國小特殊教育中心舉行,由澎湖地檢署主辦,澎湖縣政府教育局協辦,並由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主持,受邀貴賓計有縣長王乾發、副議長藍俊逸、澎湖地方法院院長劉壽嵩、調查站主任舒志華、澎湖監獄吳典獄長、教育局長胡中鎧、警察局長張蒼波、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澎湖分會主任委員薛國忠及、國中小校長各代表受贈的小朋友等人到場共襄盛舉。

黃副司長致詞時表示,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命被告給付公益團體之緩起訴處分金,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原則,有效將緩起訴處分金應用在公益用途。

澎湖位於離島,地方財源不足,而澎湖縣各國中小學各項運動器材均有待充實,澎湖地檢署有鑑於此,動用緩起訴處分金適時採購供各學校使用,並希望能夠拉近離島與台灣本島的城鄉差距,期待澎湖的學子,培養強健的體魄,才能使澎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的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王縣長致詞時表示,感謝法務部運用緩起訴處分金採購大批運動器材贈送給各級學校,嘉惠本縣學子,特別代表縣民感謝法務部及朱檢察長,同時更希望其用途得以擴大,嘉惠更多鄉親及學子,王縣長指出,澎湖各級學校各項設備的充實及學子的教育政策,為其重要的施政政策,王縣長再次呼籲學校一同努力,為學子們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要注重同學的品德教育,日後才能做一個懂事、守規矩的人。

朱檢察長致詞說贈送儀式所代表的意義在於讓社會大眾知道贈送的運動器材,它的經費來自於緩起訴處分金,也表示法務部及澎湖地檢署對於地方教育的關心,而且除了贈送運動器材之外,也願意贈送圖書及其他需要補充的經費,緩起訴處分金雖是地檢署檢察官命被告支付的,但它是屬於社會大眾的,只要是符合公益的用途,就可以動用緩起訴處分金。

贈送儀式邀請東衛國小陶、直笛演奏及相聲表演、馬公國小由音樂班表演大提琴獨奏及澎湖菜瓜、澎湖土豆二首澎湖歌謠,博得與會嘉賓的共鳴與喝采,贈送儀式最後在優揚的歌聲中,長官及貴賓與表演學生合影留念後圓滿結束。

上傳時間:2010-01-1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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