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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經監理機關逾檢註銷速辦相關手續以免使用道路被罰
2010
01/17
17:47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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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7 17:47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如果您的愛車因逾期未驗車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請及時向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領牌照手續,以免被查獲處以2倍罰鍰。

稅務局表示,已報停、或註銷牌照之車輛,如繼續使用公共水路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目前該局車輛總檢查所查獲違章車輛,很多逾檢註銷牌照車輛仍使用公共道路,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勿存僥倖心理,以為沒有收到稅單不用再繳牌照稅而置之不理,有可能車輛逾期未檢驗被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了。

上傳時間:2010-01-17 17:4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正男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