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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更便利 汽車燃料使用費 開放郵局代收
2010
03/10
22:02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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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22:02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為便利民眾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自營業車春季開徵開始,可至全省各郵局窗口,手續費7元。民眾只要持印有三段條碼未逾繳納期限之繳納通知書,四大便利商店(7-eleven、全家、萊爾富、來來OK)的門市與郵局窗口均可代收。

高雄市監理處表示,98年度全年開?期應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有43萬輛,至便利商店繳納車輛數有9萬5千輛,佔應繳納車輛數百分之22,顯見多元化的繳納管道,確實提高民眾繳費之便利性,今年加入郵局1千多個據點代收,讓民眾繳費更加便利。

除此之外,金融機構、網路(www.mvdis.gov.tw)、電話語音轉帳(412-1111或412-6666)以及委託轉帳,均為民眾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選擇管道。

上傳時間:2010-03-10 22:0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何才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