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鎮60歲鄧姓鎮民,不滿張姓債主上門討債時高舉標語抗議,讓他臉上無光。辱罵張是畜生,還揮菜刀恫嚇要殺了他餵狗,被張報警移送偵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鄧姓男子與張姓男子有債務糾紛,97年間在法院和解。鄧承諾給付38萬元及利息,但後來無力償還。98年7月2日下午,張前往鄧位在頭份鎮的住處外,高舉「欠債還錢」標語的紙牌,並高喊「欠債還錢」抗議。
鄧感到丟臉,持菜刀到屋外驅離張,雙方爭執。鄧揮舉菜刀,並作勢砍殺張,還恫嚇說:「你這畜牲,我要殺了你餵狗。」一路將張逼出巷外,使張心生畏懼並覺得受辱,報警訴請偵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