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31歲陳姓鄉民,對女性內衣海報情有獨鍾,欣賞之餘還要收藏擁有;被警方指控連續偷走百貨行、內衣專賣店的女性內衣海報,經查獲送辦,苗栗地檢署依竊盜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98年9月間,陳姓男子涉嫌在苗栗市新東街三商百貨騎樓,竊取店家貼在牆柱上的內衣海報,帶回家中張貼在房間內觀賞自娛。
98年11月,陳嫌又在苗栗市新東街一家內衣店門口,涉嫌持美工刀割斷店家懸掛的吊繩後,偷走上面的內衣海報,帶回房內張貼欣賞。事隔2個月,陳嫌同樣趁凌晨四下無人時,再度偷走同家店的內衣海報。
警方是在查獲他另涉機車、檳榔攤等多起竊案後,持搜索票前往他的住處搜索,發現房內貼了3張內衣海報,並起出一堆女性貼身衣物,包括10件內衣、14件內褲,還有3件肚兜、4件褲襪以及26件服飾、6雙高跟鞋;經追問,他才坦承連內衣海報也是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