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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指揮偵辦「假檢察官」詐騙案,飛象過河查獲地下機房
2009
03/21
12:19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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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1 12:19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97年12月中旬嘉義市1名胡姓婦人接獲假冒地檢署來電,連續遭騙3次,取走現金490萬元;另嘉義縣1名比丘尼亦遭詐騙2次,金額更高達955萬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劉柏良接獲訊息,立即指示第一分局暨刑警大隊員警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嘉義地檢署周俞宏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請刑事局偵七隊支援偵辦,於本(3)月19日執行埋伏勘察時,發現有人進出,見機不可失,緊急向周檢察官報告,同步在台北、台中等4處執行取締涉嫌之地下機房及提供作案車輛之汽車租賃公司,循線當場查扣大批通訊器材、節費器及汽車租賃契約……等,初估詐騙集團透過該地下機房行騙得手之金額至少在數千萬元以上。

檢察官周俞宏表示,該假冒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之詐騙集團,除撥給被害人顯示之電話為台北地檢署電話外,連傳真偽造公文之電話亦均為地檢署電話,又警方調閱被害人通聯時,發現電信紀錄所示竟也是地檢署的電話,讓偵辦的警方一度誤以為可能是地檢署的電話被詐騙集團偷接了,急得趕快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察局偵辦發現,現行詐騙案件,因通訊發話位置大都位於大陸地區,再以網路透過二類電信業者,造成警方查緝上的困難,經會請刑事局通信監察中心測試發現,本案循線查獲之地下機房即設於台北市中山北路的地下機房,通話量龐大,並以「2房東」方式出租套房為掩護;更發現有1家德O電信業者(二類電信)涉嫌在幕後操縱,除會請刑事局偵七隊、電信警察隊等支援查緝外,更請主管通訊傳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派員到場取締並拘提該公司負責人謝O吉等人到案。

經警方查獲之私設地下機房,共查扣超大型電話轉接主機電腦(最高可插卡900餘張)、節費器及大批行動電話卡(SIM卡)等,配合取締之NCC人員表示,該二類電信業者為合法申設業者,但機房內卻有非經核准之通訊機器設備,明顯有觸犯相關法令之嫌;另據受害者台哥大電信公司之法務室律師表示,該機房通訊器材所插卡使用之電話,自95年迄今,經統計有37個警察單位曾經來文查詢,其中更包含擄人勒贖、販賣毒品……等大小刑案,而造成該公司之呆帳、話務、通話費等嚴重損失,至少在數百萬元以上,顯見該地下機房危害社會治安甚鉅。

偵查人員發現,歹徒做案時不斷更換交通工具,大大增加警方查緝上之難度,如胡姓婦人遭詐騙案,歹徒取款3次,均使用不同車輛,但都是向台中市同一家車行所租賃,警方調查後懷疑該車行有共犯結構之嫌,一同前往該車行查扣相關證物,併案擴大偵辦中。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以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全般受理詐騙報案之件數統計做效益評估分析,在取締該地下機房以後,全國各單位受理件數(19日),比前1日受理件數少了105件,比上一週同日則少了228件,顯見該地下機房對詐騙犯罪影響頗大。

局長劉柏良指出,詐騙集團常利用境外電話及科技通訊器材,任意更改來電顯示號碼,增加查緝上之難度,更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將錢財交付,特別呼籲政府單位要重視這個問題;更籲請市民小心查證,才能防止被騙,在接獲不明電話時,先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台」查證;更請將相關案例及手法,做為茶餘飯後的話題,透過討論告知您周遭之親友,共同宣導「預防犯罪由我做起」(IPC),預防您的親朋好友被騙,確保大家財產安全。

上傳時間:2009-03-2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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