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放暑假了!又是學子們學習開車、考驗駕照的好時機。只要年滿18歲且辦理體檢(含體能測驗),合格後憑表申請學習駕駛證,在學習期滿3個月以上經歷後,始得在公路監理機關報名參加考照。若民眾考慮方便性,可逕至駕訓班參加學習考照。高雄市目前合法立案駕訓班計12家,其中楠梓區有「加昌」、「新大益」、「大統」、「長峰」4家,三民區有「大新」、「南陽」、「雄工」、「新亞」4家,苓雅區有「新永」,前鎮區有「寶國」各1家,及小港區有「南昌」、「和慷」2家。駕訓班除了以團體名義辦理學習駕駛證外,普通小型車駕駛學員只要受滿5週之駕駛訓練教育後即可至監理處處本部以團體報名方式或以各別報名方式參加筆試,路考則在原駕訓班場地由監理處調派其他駕訓班領有合格考驗證之考驗員執行。
高雄市監理處表示民眾至駕訓班學習小型車確注意報名後即應簽訂定型化契約。簽約時請詳閱契約內容,以免權益受損。另駕訓班訓練內容概分為學科教學及術科教學(包括場地訓練、道路駕駛)二大項目,各項課程內容是否確實教學對爾後駕車及生命財產影響深遠,務必注意,不可輕忽。該處將對以上教學嚴格督導。
監理處表示,交通執法並無「暑假」,學生絕不可存僥倖心理無照上路,有關高雄市12家駕訓班詳細地址與電話或更進一步瞭解駕照考驗情形,可上監理處網站(http://mvdis1.kc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