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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獎金 還我納稅人權
2010
06/1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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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媞媞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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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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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共34位立委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針對台灣財稅制度提出猛烈質詢,希望稅制快速改革,為百姓請命,避免稅患成災,民怨攀升。整個稅制沒有辦法提昇,台灣的人權是沒有辦法提昇的。

天下雜誌公布「二0一0年稅改大調查」民調,有高達54%的受訪民眾認為稅制不公,有七成民眾認為稅改對企業與有錢人有利,近六成民眾認為政府不照顧一般老百姓。值此報稅季節,稅制不公、租稅人權沒保障等相關議題再度社會大眾最關切的輿論。最新一期TaiwanNews專訪立委羅淑蕾,報導中她特別針對財政部瀆職、欠稅限制出境違法違憲、取消執行獎金制度、稅務人員應有懲處及退場機制、罰鍰過重極不合理、財稅機關行政命令解釋函令凌駕母法等議題提出見解,希望能修改不合理的稅制,以免百姓繼續沉冤受苦。

她強調取消執行獎金制度,台灣才會有人權。目前行政執行處因為有執行獎金,只要執行就有獎金可以拿,一般來講他們收到稅就提撥10%,所以每個人都拼命去追,拼命去拿,以致財政部認為不應該限制出境,但是行政執行處不願意放,出現政府部份同一案不同調的執行,讓民眾無所適從。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本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羅委員很堅持行政執行處的獎金應該要拿掉,否則根本沒有是非、沒有公理。

多年來稅務人員課稅錯誤百出,直接影響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已經是人民所詬病的事,委員提議稅務人員也應有懲處及退場機制,司法人員跟稅務人員一樣,稅務案件有時判錯,又不會被懲罰,亂核亂課,比如這一波公布欠稅大戶中,有多少是被冤枉的,財政部當然知道哪些是逃稅,哪些是被冤枉的,但他們不願意去處理。所以,納稅人權益的保護,是要由稅務人員的心態做起,心態沒有改的話,法再怎麼訂都沒有用!

上傳時間:2010-06-1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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