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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忠嫄局長在公聽會上說謊?馬英九總統您聽到了嗎?
2010
06/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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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劍鋒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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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13:51
讀者 呂劍鋒 新北市 投書

六月十一日報載南投有一名國中生因經常遲到被老師在朝會上說遲到大王,結果師遭南投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四十天,筆者為銀行經理人對不動產處份及稅法略有研究,6/17在立法院由康世儒委員召開的租稅人權終結,萬年稅單公聽會,受邀請與會增加見聞。

筆者今日大開眼界,其一,台北市國稅局凌局長公然在公聽會現場說太極門案件經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五次發回更審,更審理由逕說是訴願委員會僅對國稅局課稅金額與程序提出議異,當場被太極門弟子握有資料所戳破,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明白指出,國稅局課稅缺乏事證,應查明太極門敬師禮本質為贈與還是補習班學費,並非凌局長所說的僅金額問題。故國稅局發單課稅五年後發出206張函查表。凌忠嫄公然說謊。

其二,國稅局函查後隱匿證據,提供給法院,台北市國稅局僅5人,台中國稅局9人表明是贈與,筆者在公聽會現場持有函查表本人超過百人,且異口同聲表示誠心誠意贈與;真是世界奇觀,公務員講話不負責任心態可議,難怪國父孫中山先生說當權的人才有自由,要打破舊思維,所以要倡導「共和」。凌忠嫄說一個謊來圓一個謊。

其三,公聽會現場蔣律師向主席康委員表示,由於該案尚在訴願委員會審理然台中國稅局並未因審理階段,對當事人財產聲請扣押並拍賣,且時間就在七月份,台中國稅局陳科長在公聽會上說,執行處僅能延一次,七月份就是最後一次了,陳科長顯然也在隱匿事實,執行事可以依國稅局聲請而撤回,根本沒有次數限制,要幾次就幾次哪有次數限制,尚且真象攤在陽光下,又拖過公務人員懲戒法期間,拿人民血汗前來浪費公帑啊?何況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被國稅局扣押人民的財產,還會跑得掉嗎?還需要拍賣嗎?

難怪台灣稅務冤案如此之多,貪贓枉法沒有擔當的人也越來越多,官員在公聽會上說謊不受約束嗎?掌握權勢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以臆測、推論斷人生死,與會的太極門弟子誓死如歸,捍衛清白的精神,不是已經明顯證明師徒關係是直接持續的,敬師禮是叩首而來的贈與,哪需要用紙來函查,筆者對國稅局絕對喪失信心,馬英九總統您聽到了嗎?

上傳時間:2010-06-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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