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嫌疑人郭0燦(以下簡稱郭嫌)原以經營釣蝦場做掩護,實際從事機車解體變造等工作,先向另嫌疑人王0當(明興機車行負責人,以下簡稱王嫌)購買老舊或不堪使用的機車,再偷竊同廠牌不同車型的機車加以變造,變造完成後委託王嫌幫其販售中古機車,言明每販賣乙部機車可賺取介紹費新台幣2000元,若有民眾購買中古機車,則由王嫌向購買者收取證件交給郭嫌,郭嫌則負責辦理過戶驗車手續。因交通部規定機車滿6年後,於過戶時則需原車至監理單位進行驗車手續,始得辦理車輛買賣或過戶,郭嫌則將所收購之老舊或不堪使用之機車整修(俗稱母車),並經屏東監理站監驗通過後,再將機車行內之原竊取所得機車引擎號碼變造至與母車相同或磨損販售(俗稱子車),至今已販售約50輛機車左右,獲利約新台幣數百萬元;案經分局員警抽絲剝繭,循線順利偵破,並陸續起獲變造已販售之贓車17輛,全案依竊盜、贓物及偽造文書移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購買中古機車時應注意以下步驟,以免購買到借屍還魂之贓車,並吃上故買贓物之刑事責任。步驟:當您在中古機車行要買機車時,請向中古機車行要求提出行車執照,在行車執照內均有註明廠牌、西西數及型號,記取後上網登打公路總局>監理服務>機車型號查詢>廠牌>西西數>該車型號,網站上出現的車型若與您想購買之機車型式不同,則該車必定是借屍還魂之贓車,若您已購買請與屏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羅永享連繫,以免造成麻煩,電話:08-7322542
、0931723321。
甫到任五天之屏東縣警察局長朱正倫對屏東分局員警的優異表現,特地至屏東分局頒發茶葉慰問員警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