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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教育從教育大學做起
2010
06/25
12:22
教師
林芹
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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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12:22
教師 林芹 新竹縣 投書

今年三月高師大兩百餘名學生在燕巢校區參與「高師崛起」大遊行,爭取身體及行動自主權,要求校方不得片面變更學生生活規範,結果,校方在本月十八日舉行校務會議,決議在學生獎懲辦法中增訂「未經學校同意,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者,應記予大過處分」的集遊法規範條款。高師大校長並在校務會議中表示,「所有師生、系所和學生組織,皆不得以高師大的名義從事連署、遊行等對外活動…老師對外發言也須經學校同意?

台灣過去戒嚴時期長達38年,人民無集會遊行的自由,進入民主法治時代,校園外人民有受憲法保障的和平集會遊行權利,沒想到今日校園內竟以教育之名,行「戒嚴」之實,學生受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在法律上本當不應喪失。

尤其身為教育大學,培育出來的學生,未來的使命就是教育下一代,其中人權是很重要的一環,目前中小學每學期都有固定的人權教育時數,而高師大未做到身教,竟然棄人權於不顧,教育出來的學生,未來如何有能力教育下一代。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陳滄海副教授在一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表示,教育大學40個教育學分裡面,只有兩門課是跟人權有關,一個是人權教育,一個是民主法治,很可惜這兩門課是選修課,並沒有同學選。在沒有法治人權教育的基礎下,不知將來這些生畢業後,如何去教學生人權教育?

人權教育不是口號,除了基本的法條之外,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落實,倘若身為教育大業的教育者,都不能以身作則,枉顧憲法保障人民之人權,國家未來的莘莘學子,空有人權教育之課程又何用?

上傳時間:2010-06-2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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